為了週五參加人生中的第一場朋友喜宴,
今天硬著頭皮跟林總請事假,
林總說,不是請假要七天前嗎?
為什麼遲至今天才請?

我支支嗚嗚的說,因為上週才臨時接到消息....

林總噹我說,你朋友是臨時決定結婚的嗎?

我說了一聲不是,然後沉默了。

然後林總說他不能決定,叫我去問管理部準不準假,
這...這分明是為難我嘛! 這不是把問題丟給她們,她們也不敢做主阿?

靠! 事假是有辦法七天前預知喔?!
又不是請特休,我是請要扣薪的事假耶!!
為啥一樣得比照七天前申請?
要是真的前一天突發狀況、臨時有事要請假,
照你這說法不就都因未在七天前申請而恕不受理?
今天又一肚子氣! 能預知我早就發了,還要待在這裡受你氣喔!!

這不是喝不喝喜酒的問題,不去無所謂,
可是我奇摩子就是很不開心,

反正今天我氣到了,你真的那麼故意不讓我請,
週五我就不來上班! 哼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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